《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基本结束
3月27日,银监会发布《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监管办法》),其中对境外金融机构获得国内中资银行控股权的规定,与银监会2003年12月发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有多处雷同,唯独少了投资入股的比例限制,引起外界诸多猜测。昨日,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已基本结束。外资控股中资银行比例问题再次引发讨论。
银监会:该办法不涉及比例限制问题
此次征求意见共收到100多条意见和建议,一些专家认为这一办法取消外资控股中国银行(601988,股吧)的比例限制,涉及国家安全的底线。他们从拉美、东欧、亚洲等国家的历史教训出发,指出金融是国家的命脉,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应该把金融安全放在首位。
对此,黄毅表示,银监会注意到了网上有很多关于这个办法的讨论,其中一些意见认为银监会改变了有关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比例限制。他说,事实上,正式发布的办法不涉及外资投资入股中资银行的比例限制问题,仅对商业银行控股股东的权利和责任作出规范,不涉及任何银行业开放政策的调整。银监会2003年颁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依然适用,即单个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比例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