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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人寿)治理结构的整治仍未结束。
继5月24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动用16.19亿元保险保障基金收购新华人寿22.53%股权后,据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已决定再次出手,以5.5元/股的价格买入新华人寿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8.024%股权。
5.5元/股再买入
实际上东方集团与保监会已达成协定,由保险保障基金以5.5元/股的价格买入这部分股权。知情人士透露。这意味着,保险保障基金将为新华人寿再次出资5.3亿元,转让完成后,东方系将全面退出新华人寿。
此前半个月,保监会已经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受让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22.53%新华人寿股权,转让价格为5.99元/股。
东方系当属新华人寿的创始股东,原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亦出身于东方集团。新华人寿1996年创办时共有15家发起股东,但事实上的大股东为国有股份制的新产业系和民营东方系的几家公司,分别持股一度达37%和25%,当时的东方系中包括东方集团、锦州港和黑龙江龙涤集团,之后东方集团将持股比例从7.51%增加到8.024%,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则受让了创始股东中国物资投资开发总公司5.02%的股份,锦州港和黑龙江龙涤集团则全部转让。
6月7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不低于5.5元/股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并决定6月28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新华人寿注册资本12亿元,东方集团持有9628.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024%。
对此,东方股份董事会给出的官方说法是:为了进一步调整公司产业结构,集中资金开拓矿业资源项目。6月7日,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称,在东方实业所持的5.02%新华人寿股权被'收走'之后,东方集团手里只剩下了8.024%,比例更小了,继续放着也没有必要。(详见6月11日本报第13版<专访张宏伟:东方集团为什么退出新华人寿>)
当年东方集团斥资1亿元购买新华人寿股份,希望随着新华人寿的上市得到丰厚的股权回报,现在的卖出;似乎带有更多不得已而为之的色彩。
较之此前保险保障基金收购三家股东所持股份5.99元/股的出价,东方集团已在半月后少收入4700万元,而在去年年底,北亚集团拍卖所持新华人寿2163万股股份时,价格曾高达6.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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